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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74,215,71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1,154.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数据智能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智慧储能BMS及系统产业化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响应客户需求的重要战略布局,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出现因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无法实施、延期或者实际运营情况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数据智能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智慧储能BMS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经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系参考可比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水平等测算得来,上述价格和费率水平可能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需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未来实际情况与测算假设不一致,从而导致本次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不能实现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将新增一定折旧摊销费用及人工成本。若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事软件研发服务的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加剧了行业竞争。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运营商&政企、智能汽车、物流科技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发展了一批客户黏性度高、业务关系持续稳定的优质客户,确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随着新竞争者的进入、技术的升级和客户信息化需求的提高,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更新换代快,需求不断多样化,公司必须适应技术进步节奏快、软件更新频率高、客户需求变化快、软件质量要求高的行业特点。如果今后公司不能准确地预测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是使用落后、不实用的技术进行软件开发,或对软件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新技术、新产品不能迅速推广应用,或公司开发的软件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的正常业务运营和管理受到影响,则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为防止核心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一旦核心技术,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828.11万元、-21,750.50万元、1,176.18万元和-17,153.17万元,公司 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开展数智供应链业务导致本期资金支出较大所致;公司2023年 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开展数字物流供应链
业务导致本期资金支出较大所致。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仍出现并持续,公司可能会存在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0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07 八、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08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 日和 2023年 3月 31日
针对行业定制化需求和特点研发的软件,具有行业特点并应 用于特定行业,如电信行业软件、电力行业软件、金融行业 软件、交通行业软件等
满足客户需求的软、硬件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 括业务、需求、系统架构、软件、系统支撑平台、技术选 型、设备选型、IT集成、信息安全、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等
基于大数据引擎,通过大规模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挖 掘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挖掘,提取数据中 所包含的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使数据具有智能,从而指 导组织进行决策、管理提升、流程优化、服务改进等,提高 决策效率,提升决策稳定,替代重复决策,增加价值创造, 是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不可或缺的关键技术
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共享的软硬件 资源和信息可以按需提供给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典型的云计 算提供商往往提供通用的网络业务应用,可以通过浏览器等 软件或者其他 Web服务来访问,而软件和数据都存储在服 务器上。云计算服务通常提供通用的通过浏览器访问的在线 商业应用,软件和数据可存储在数据中心
是从各种异构、各种类型的数据中发掘有价值的信息,其通 常具有 4V特点:Volume(数据量大)、Velocity(实时性 强)、Variety(种类多样)、Veracity(真实性)
英文缩写为 IoT(Internet of Things),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 感设备,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 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 目的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所有的物品与网络的连接,方 便识别、管理和控制
英文缩写为 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研究、开发用于 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 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是指能够像人一样进行感
英文缩写为 HCS(High-Confidence Software),是可靠安全 性和保密安全性标准极高的软件,有别于一般软件所采用的 测试手段,高可信软件的可靠和安全是通过程序分析加强和 程序验证来保证的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the 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的 缩写
电池包断路单元(Battery Disconnect Unit)的缩写,专为电 池包内部设计,也是高压配电盒的一种
对单体电芯进行串联或者并联的组合后连接上 BMS,使单 体电芯成为有充放电智能控制等功能的集成产品的过程
汽车开放系统架构(AUTomotive Open System Architecture) 的缩写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的 缩写
储能变流器,是在各类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中,提供电 流的整流和逆变两种变换功能的电力电子设备。
DC(Direct Current)的缩写,是一种在直流电路中将一个电 压值的电能变为另一个电压值的电能装置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 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 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 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合肥国创直接持有公司 55,897,439股,持股比例为 22.60%,系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永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4%的股份,通过合肥国创间接控制公司 22.6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7.83%的股份,同时,董永东长期担任科大国创董事长、总经理。因此,董永东对科大国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对科大国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均起到重要作用,对科大国创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日常运营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起主导作用,董永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主要情况如下: 董永东先生,1958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行业信息化领军人物、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安徽省第十三届代表、安徽省软件协会会长、合肥高新区上市企业协会会长。长期从事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是资深的数据智能领域专家,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产业报国,为国家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 11月 28日,董永东、杨杨、史兴领、许广德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就合肥国创及科大国创相关事项保持一致行动,一致行动有效期自 2010年 11月 28日起至公司上市满四十八个月时止。2018年 8月 6日,董永东、杨杨、史兴领、许广德四人签署了《之补充协议》,同意为保持公司控制结构持续稳定,延长《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有效期至 2022年 7月 8日。
2020年 4月 27日,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收到杨杨提交的《关于退出一致行动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的申请》,因其已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大国创任何股份或拥有表决权,也不在科大国创或合肥国创担任任何职务等原因,请求退出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亦不再作为科大国创实际控制人成员。同日,经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讨论,一致同意杨杨自2020年 4月 27日起退出与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在科大国创及合肥国创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之一,亦不再作为科大国创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
杨杨退出后,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三人仍系科大国创及合肥国创的一致行动人,2010年 11月 28日、2018年 8月 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该三人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
2022年 7月 8日,董永东、史兴领、许广德出具《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 2022年 7月 8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2年 7月 8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终止后,各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董事义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国创和实际控制人董永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合计质押 2,81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40.9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
的数据智能产品,提供以云平台为基础的 IT整体解决方案与数字化运营服务,赋能各行业领域客户专属的数据智能能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如下:
负责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 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 工业化融合;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 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 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 织实施工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包括动力电池行业规范等,监测分 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 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等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 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等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 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 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通过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评价认定、 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全国软件行业的合作、联系和交流;开拓国内外 软件市场,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软件开发工程化,软件产品商品化、 集成化、服务化,软件经营企业化和软件企业集团化;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涉及的数据智能行业应用、智能软硬件产品、数据智能平台运营等下游领域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 活和治理方式变革。《规划》提出,到 2025年,基本形 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 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 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 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 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到 2025年,全国一体 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
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 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 运输融合。
到 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 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达到 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 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 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软件和信息技 术产业规模由 8.16万亿增加至 14万亿。规划提出,加 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 型,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加 快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能源领域数字化转型。
部署了 10项重大任务,一是建设泛在智联的数字基础设 施体系,二是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三是 构建释放数字生产力的创新发展体系,四是培育先进安 全的数字产业体系,五是构建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体 系,六是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七是 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服务体系,八是构建普惠便捷 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九是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领域国 际合作体系,十是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发展治理 体系,并明确了 5G创新应用工程、“智能网联”设施 建设和应用推广工程等重点工程。
到 2025年,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 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新阶 段,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技术融合、数据融合、 业务融合成为政务信息化创新的主要路径,逐步形成平 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 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 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 升。
提出“交通设施数字感知,信息网络广泛覆盖,运输服 务便捷智能,行业治理在线协同,技术应用创新活跃, 网络安全保障有力”数字交通体系的深入推进,“一 脑、五网、两体系”发展格局的基本建成,交通新基建
取得重要进展,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 提升,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 设。
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到 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百亿级企业过百家,千亿级企 业超过 15家。到 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 突破 14万亿元年均增长 12%以上。
到 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 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 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大幅增 强,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 的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 中国的坚强柱石电脑硬件介绍及作用。
到 202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 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 域加速渗透,范围显著扩展、程度持续深化、质量大幅 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
推动公路感知网络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工程同步规 划、同步实施,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 化水平;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打造综合 交通运输“数据大脑”。
提出了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 链等在内的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 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研发智能(网联)汽 车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统、线控底盘和智能终端等 关键部件;发展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的出行服务。
推进交通领域的智慧发展水平,加快提升交通运输科技 创新能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持续增强数字 技术和产业创新能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 合,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 服务管理,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 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 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 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基地化新能源开发外送等模式 合理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加速推进新能源可靠替代。 充分结合系统需求及技术经济性,统筹布局电网侧独立 储能及电网功能替代性储能,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提出加快制修订设计规范、安全规程、施工及验收等储 能电站标准,开展储能电站安全标准、应急管理、消防 等标准预研,尽快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结合新型电 力系统建设需求,初步形成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基本能 够支撑新型储能行业商业化发展。
为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 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建议:(1)创新新能 源开发利用模式;(2)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 高的新型电力系统;(3)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 革;(4)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5)保 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6)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 态环境保护效益;(7)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 政策。
“十四五”期间要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 化发展。到 2025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到 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 力系统需求。
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了具体和详细的战略部署。 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1)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 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 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年,新 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2)加强新型 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 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3)推动运 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 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 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 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 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 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 达 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 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 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 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 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 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 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
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 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 10%以上,零 部件就近配套率达到 70%以上,基本形成“纯电动为 主、氢燃料示范、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格局。
加快研发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技术平台及软硬件系 统、线控底盘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部件;发展自动驾驶和 车路协同的出行服务。
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选择具备支撑自动 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若干典型路段、区域,供智能网 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并向社会公布。道路 测试、示范应用路段和区域内应设置相应标识或提示信 息。
发展智能汽车,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 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加快突破环境感知、智 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电子电气架构等关键技术,有 利于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培育汽车产业发展新优 势。
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当年占比达到 20%,到 2035年,实现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自动 驾驶智能网联等实现规模化应用。
到 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达到 50%,到 2030年智 能网联汽车渗透率超过 70%,形成一批引领世界的智能 网联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厂商电脑设备名称怎么改。
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阶段性建设目标,推进智能 网联汽车产品管理和应用示范标准研制,加快推进智能 网联汽车各类关键标准出台,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国际标 准法规交流与合作。
到 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 础设施等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 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 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
新一轮科技要求加快现代物流技术创新与业态升 级。现代信息技术、新型智慧装备广泛应用,现代产业 体系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深入推进,既为物流创新发 展注入新活力电脑硬件介绍及作用,也要求加快现代物流数字化、网络化、 智慧化赋能,打造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智慧物流 新模式。
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数据 资源赋能运输服务发展。加快提升客运出行信息化服务 水平,推动城市交通智能化发展,推进“互联网+”高 效物流,推动智能匹配、智能跟踪、智能调度。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 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 式。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 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 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 效。
强化流通对商品和资源要素配置的组织作用,推动流通 企业和平台资源整合,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行、供 需精准适配;推进商贸市场、物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 融合联动、有机协同,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深化金 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 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鼓励平台企业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提升企业一体 化数字化生产运营能力,推进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升 级,带动传统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普惠性 “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从数据上云逐步 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 专项行动,鼓励推广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 优秀实践。
便利货车办理,结合用户需求,会同银行、保险、保理 公司等单位,积极推广货车 ETC信用卡、小额、银 行账户预存资金等货车 ETC产品和服务。引导货运物 流、汽车销售和货运平台等企业,为货车办理 ETC提供 担保。在具备条件的收费广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 常态化驻点发行服务,解决货车进城办理难问题。
提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 道,简化货车司机办事办证手续,优化调整货车禁限行 政策,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依法打击车匪路 霸,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推进货车司机参加 社会保险,合理引导货运市场供给等举措。
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优化 发行安装服务,强化 APP、小程序、公众号、服务网站 等线上渠道发行服务;拓展多场景多形式服务和优惠, 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 ETC车辆不少于 5%的基本优惠政 策,对通行本市的 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
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全国供应 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力争用 5年时间培育一批 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促进我 国供应链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电脑设备名称怎么改、全球化发 展,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 供应链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好“交通+”优势,激发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活力,规范网络货运发展,推广无人 配送、分时配送,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创新。
提出培育形成一批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到 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促 进物流业制造业协同联动和跨界融合,延伸产业链,稳 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并提出培育国际供应链服务 商。
近年来,公司所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所服务的运营商&政企、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物流科技等下游产业也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国家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发布了众多具体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未来战略实施产生了积极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为运营商&政企、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物流科技等行业领域提供优质的 IT整体解决方案与数字化运营服务、软硬件一体化的数据智能产品等,属于数字经济范畴。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 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 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2 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 阶,盈利能力保持稳定,软件业务出口保持增长。2022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收入为 108,126亿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利润总额 12,648亿元,同 比增长 5.7%。我国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需求持续强 劲,产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数据来源:工信部
近年来,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增速始终高于 GDP增速,且占 GDP比重也稳步提升,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及其占GDP的比例如下图:
数字经济是数字时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现阶段,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做出重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到 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达到 10%,而在 2020年这一数值为 7.8%,这意味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巨大。随着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推进,在“新基建”的有力支撑下,数字经济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布局,已逐渐渗透到国民经济各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由于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期。近年来,随着国家数字经济的建设,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各领域用户的软件与信息技术需求已从信息化向数字化转变,需求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根据《“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未来我国将围绕软件产业链,一方面稳固上游,夯实开发环境、工具等产业链上游基础软件实
力;一方面攻坚中游,提升工业软件、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业链中游的软件水平;另一方面是做优下游,增加产业链下游信息技术服务产品供给。预计到 202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 14万亿元。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出国民经济各细分领域的支持政策,加速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软件厂商通过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细分行业中具体场景的应用进行研发和项目实施,推动各细分领域的数字化进程,由此形成了政务类软件电脑设备名称怎么改、能源管控类软件、金融类软件等针对特定行业的应用软件。在上述背景下,软件行业的专业化细分趋势明显,以具体行业客户需求为中心并深刻理解下游经营模式、市场特点成为客户选择行业内企业的重要考虑因素。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智能硬件通过软硬件融合的方式,实现传统硬件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促进产业升级。根据《“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指出,支持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攻关,推动人工智能、5G、先进传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智能产品,并加快在各场景的应用。因此,具有实物形态的工业级或消费级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是软件行业在各细分领域发展的重要方向。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现阶段,我国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已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需要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的变革。随着软件行业的发展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逐渐成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行业数字化提供技术基础,并将驱动实体经济运行方式的创新与改革,正成为重构国民经济生产要素、推动实体经济转型、提升各行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电信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行业,也是我国信息化技术程度和技术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在经过信息化改革后,近年来,全球主要电信运营商都在谋求战略转型,数字化建设成为世界各国主流运营商的共同选择。现阶段,不同运营商在面向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实施中虽有不同,但均包括推动网络虚拟化/软件化、加大数字技术投入、加大 5G投入以及扩大开放合作等措施。
当前我国信息通信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根据《“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到 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且业务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十四五”以来,国内数字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在以 5G和云服务为自身数字化建设重点的同时,也赋能其他领域数字化转型。具体来说:中国电信重点构建云网融合的基础设施,加快 5G、物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中国移动重点实施“5G+”计划,启动实施个人、家庭、政企、新兴“四轮”市场全向发力、协同发展的战略转型;中国联通构建“体验领先、高效运营”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云网一体化新生态,纵深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推进全面互联网化运营。
在运营商数字化建设具体过程中,运营支撑系统(OSS)、管理支撑系统(MSS)和业务支撑系统(BSS)依然是其建设重点,其中 OSS可实现运营商网络运营和服务运营的数字化,对运营商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电信运营商 OSS、BSS和 MSS三大类支撑系统将逐步实现融合,业务的开通、收费、服务等流程将逐步实现跨域贯通。随着与上述三类系统相关的产品及业务的升级与优化,全业务运营支撑已成为运营商数字化的主流发展趋势。未来的运营支撑系统将通过创新技术,提高服务运营支撑能力,促进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支撑系统的要求也更加定制化,对行业内企业的定制化转件开发能力、精细化服务策略的制定以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本行业内企业要同时具备平台化软件开发能力并不断精细化具体产品与服务,才能更好的为运营商提供符合其业务发展需求的运营支撑数字化解决方案电脑硬件介绍及作用。
近年来,5G技术已经开始拉动运营商整体收入的增长。以 5G专网、切片网络等为切入点,借助运营商对于政企客户的传统渠道优势,运营商可结合垂直行业特色,以平台化、生态化思路构建新的商业生态,开放营销、财务、数据分析、网络支撑等技术平台能力,发展政企等垂直领域的合作关系,实现下游其他领域的数字化赋能。在此背景下,行业内企业将会渗透到以运营商为渠道的更多业务领域,获得更多商业机会。
在能源领域,在经历了以能源生产型或资源垄断的大型能源企业为主导和以能源销售渠道优势型企业为主导的发展阶段,能源行业逐步进入到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具体来说,能源数字化转型体现在能源生产、供应和销售三大环节的运作效率提高、业务模式创新以及整个产业链升级。其中,作为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重要能源,电力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最为迫切,并已具备良好的改革基础条件。当前电力系统“双高”趋势明显,储能系统等交互式设施逐步接入,数字化成为电力“新基建”的重要构成要素,涉及源网荷储各个环节,逐步应用在发电侧、电网侧和消费侧的供需预测、调度优化、监测调控和运维服务等方面。
在交通领域,数字交通是以数据为中心,促进交通领域的日常运转在物理现实和数字虚拟空间交互融合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是国家数字经济的建设重点。新技术在交通领域的深入应用,从业务层面助力城市交通管理问题的解决,包括提高执法效率、优化处置调度、提升通行效率等。在政策、技术和需求等因素的多重支持下,近年来各地区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探索运用新型技术手段,推动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智能化,逐步解决城市交通出行、运输等问题。
在金融领域,根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现阶段国家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并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目前,我国数字金融发展仍处于稳步发展期,未来伴随新兴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以及场景应用从单一场景向“生态金融圈”的逐步扩展,数字金融将迎来更快发展。
在政府领域,数字政府是对电子政务的拓展和重构,指政府应用现代数字技术履行社会治理职能而展现的政府运行模式,是政府社会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包括社会治理、宏观调控、行业规制、城市管理等政府职能的数字化、智慧化。“十四五”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和效率。
在能源领域,一方面,从能源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技术路径的角度,能源数字化转型将通过提高数据采集的丰富度、数据分析与处理的效率、数据资源的流通效率等方式提升数据感知能力,即数字挖掘和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能源企业的决策管理效率,从而优化生产、运营和服务的全流程;另一方面,从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合的角度,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相融合已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两者将从“双碳”目标、数字技术、行业政策等方面协同发展,促使能源行业高效节能、清洁低碳发展。
在交通领域,国家交通强国战略、新基建政策、十四五规划等政策以及市场需求双轮驱动助推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ICT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互动所产生的融合科技效应,附以对数据能力的深度挖掘,将带动行业效率持续提升。此外,构建跨区域、跨行业和跨监管的综合交通数据中心平台,亦将成为未来国家在数字交通领域的建设重点。
在金融领域,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将加快数字化转型,并积极向智慧金融方向布局。此外,由于金融领域对国民经济和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国数字金融建设过程中将注重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应用,以构建数字经济时代的我国数字金融的安全底座。未来,金融科技将与业务实际融合发展,创造更多
在政府领域,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正在从“电子政务”、“互联网+政务服务”阶段进入“数字化”的转型时期。其中,政务应用软件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基础,由于软件产品版本迭代周期性的特点,政府数字化建设中的软件需求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是持续的,也为行业内企业带来持续的业务空间。此外,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国家层面的自主可控成为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方向,由此产生的信创产业是国家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基础,涉及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基础硬件、信息安全等领域,拥有广阔市场空间。
智能汽车是一个集环境感知、规划决策、多等级辅助驾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集中运用了计算机、现代传感、信息融合、通讯、人工智能及自动控制等技术,是典型的高新技术综合体。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引领智能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其中电动化为基础,网联化为纽带,最终达到智能化出行。因此,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是现阶段智能汽车发展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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